介紹
作為供應鍊和貨運代理組織,EV Cargo Global Forwarding 認識到環境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性,並致力於按照所有法律要求負責任地經營我們的業務。我們的目標是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來滿足所有必要的要求,並不斷改進安全、健康、環境和質量績效。
組織將培養:- 所有員工、供應商、客戶、分包商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安全、健康、環境和質量意識和理解;確保遵守法律和本政策的要求。我們至少每年審查一次我們的綜合管理系統的績效,以確定需要改進的領域,設定具體目標和目標日期,以不斷改進我們的流程和程序。
EV Cargo Global Forwarding 致力於:
- 保護環境、我們同事的健康、安全、福祉和保障,以在整個組織中促進積極和敬業的文化
- 提供必要的資源和環境,促進安全和清潔的工作實踐
- 確保責任和權力得到確定、溝通和支持
- 確保始終使用行業良好實踐
- 維持和提高客戶的期望和滿意度
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們將:
- 以身作則將 IMS 職責融入日常工作實踐
- 維護和審查與我們的利益相關方有關的風險和機會登記冊
- 投資於我們的人員並確保有足夠的基礎設施、設備、流程和系統
- 確保所有員工都了解 IMS 政策聲明
- 促進基於風險的思維
- 通過內部和外部的定期檢查和審計來監控和衡量 IMS 的所有方面
- 與我們的同事互動、諮詢和溝通,並提供信息、指導、培訓和監督,以確保和提高 IMS 意識和能力
安全與健康
通過以下方式減少和減輕健康不良、事故、危險和險情的風險:
- 保持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提供和維護廠房、設備或機械,並確保安全儲存和處理物質。
- 確保應急響應和疏散計劃得到實施和測試
- 為與 EV Cargo Global Forwarding 相關的所有人促進安全、健康、福祉和更綠色的環境
- 確保同事了解他們也對自己的 H&S 以及可能受其工作影響的人負責
環境影響
- 我們的目標是絕對和全面地減少我們的碳足跡。在專門審查了我們在英國的業務、活動和服務後,我們對環境的重大影響與燃料的使用、道路交通、能源使用和廢物處理有關。
為了盡可能減少負面影響,我們承諾如下:
- 不斷改進回收和廢物處理
- 減少碳排放以及能源和水的消耗
- 監控我們的活動和流程,以確保有效利用資源並儘量減少廢物的產生
- 確定可能造成污染的商業活動領域並實施足夠的
防止污染的控制措施
質量
通過以下方式保持和提高我們的客戶滿意度:
- 尋求客戶的結構化反饋
- 識別、實施和維護過程改進系統
- 持續推進不符合項的報告及其有效性審查
- 審查、修訂、開發和維護適用的文件化信息
- 每年審查本政策,除非需要更改並應有關方面的要求提供
簽:
克萊德·邦特洛克,首席執行官
健康與安全人人有責
職責:
執行董事會(“董事會”)負責 EVCGF 內影響安全、健康、環境和質量政策的所有事項。
EVCGF 安全、健康、環境和質量經理 (SHEQ) 將監控本政策的有效性並在需要時發布修訂。
所有員工應始終:
在一個安全的工作場所,這只有通過每個人的合作才能實現。
員工必須:
- 對自己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負責,不得做任何可能對自己造成傷害或危及任何其他人的健康、安全或福祉的事情。
- 始終遵守所有現場健康和安全規則、流程和程序。
- 始終遵守所有安全工作制度。
- 根據負責健康和安全事務的人員給出的所有合理指示採取行動。
- 立即將所有事故、危險、險情和缺陷報告給他們的直線經理或在他們所在地的負責人(如果他們在其他人的場所)。
- 樹立個人榜樣。任何不遵守本政策要求或違反健康和安全法規的員工都可能受到紀律處分。
- 必要時穿戴和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PPE)。
- 向直線經理報告可能影響他們進行正常人工操作的能力的問題,包括身體和醫療狀況(例如懷孕)。
分區董事:
- 就本政策的實施向董事會負責,並最終負責所有在 EVCGF 工作或訪問的人員的健康、安全和福祉。對各自部門的健康和安全績效負責,並以身作則。
- 在各自的職責分工中管理 EVCGF 健康、安全和福利政策的有效實施。
- 了解與 EVCGF 相關的任何健康和安全法規。
- 確保在其權限範圍內,資金和設施可用於滿足本政策的要求。
- 與集團安全、健康、環境和質量經理就其個人職責的全部範圍進行聯絡,包括立法的實施、風險管理、事故預防、建議和審計結果。
- 確保通過適當的風險評估確定了本文件中“安排”中提到的相關領域,確保始終進行穩健的風險管理、合規性和最佳實踐。
直線經理的角色:
確保本政策在其控制範圍內執行和維護,以便 EVCGF 能夠履行其法律義務。
特別是,他們必須:
- 對其所在地區的健康和安全績效負責;並應確保對其負責的集團運營的所有方面進行控制。
- 確保在他們的控制範圍內實施和執行此政策。
- 了解健康和安全立法、與 EVCGF 相關的政策,並確保對所有員工完成入職培訓,並且至少每三年作為進修培訓。
- 確保其領域內的所有風險都經過全面風險評估,必要時實施安全工作系統,從而展示出穩健的風險管理水平。
- 確保所有負有特定健康和安全責任的人員都經過充分培訓,並從正常職責中解脫出來以履行其特定職責。
- 確保他們盡可能參加健康和安全會議。
- 就健康和安全監控、檢查和工作場所審計事宜與小組合作。
- 確保所有現場安全流程和程序、對相關法規和安全工作系統的遵守得到遵守,並確保消除任何已識別的危險或將其降低到最低的實際水平。
- 就與員工協商的問題或通過其他指定的安全代表與小組合作。
- 確保在現場工作的承包商的操作始終受到控制。
與其確定為健康和安全管理管理員的負責人合作。
- 確保廠房、設備和 PPE 正常運行;正在以安全和受控的方式進行操作,並且將任何危險的詳細信息、安全信息以及健康和安全說明充分傳達給必要的人員。
- 確保人員了解適用於他們工作地點的任何緊急程序
- 確保工廠和設備中的所有缺陷都得到報告、記錄、與操作隔離並由業務批准的合格人員進行補救。
- 確保立即調查所有事故,記錄全面調查,並儘快採取任何措施防止可能再次發生。
- 所有被確定為現場健康與安全管理員的負責人都應提供幫助
- 直線經理遵守健康和安全法規定的職責。管理員將繼續擔任顧問角色,不應在法律上對健康和安全問題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協助:
- 這一政策的有效實施。
- 任何健康和安全培訓的審查、建議和完成情況(應要求)。
- 協助或應要求執行定期健康和安全審計,根據審計結果或檢查完成行動計劃並及時完成。
- 定期檢查以確保其站點計劃的預防性維護計劃、培訓矩陣、一般維護日誌和文檔跟踪器矩陣保持最新、可見,並且在請求時完成其中的任何未完成操作。
- 如需專家建議,可諮詢外部風險管理顧問或職業健康顧問。
訪客和承包商應始終:
- 對自己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負責,不得做任何可能對自己造成傷害或對任何其他人的健康、安全或福祉造成風險的事情。
- 在他們第一次訪問站點時參加站點介紹,並在要求時參加年度進修站點介紹。
- 遵守現場健康和安全規則,包括(必要時)獲得相關的工作許可。
- 在需要或要求時,通過雇主或 EVCGF 佩戴和使用適當的 PPE。
- 根據負責健康和安全事務的人員給出的所有合理指示採取行動
- 在為 EVCGF 進行任何承包工程時,遵循雇主的安全工作實踐和程序
安排
直線經理和負責管理每個區域的健康、安全和福祉的個人有責任確保以下各點始終按照適當和足夠的標準完成,以證明穩健的風險管理。所有新員工都應完成適合其工作環境的入職培訓。
消防安全管理
EVCGF 遵守法律(2005 年監管改革消防安全令),該法律要求:
- 確定和評估與火災相關的風險的安排已經到位,並且已經制定了火災風險評估和疏散緊急行動計劃 (EAP),傳達給所有員工、承包商和訪客,並始終遵守。
- 所有員工都應在初次入職時了解並獲得理解確認,以確認並同意遵守現場緊急疏散程序,此後每年作為進修培訓。
- 所有員工都應通過消防登記冊了解並登記他們在現場或場外的出勤情況。
應提供足夠的滅火器、噴水滅火系統(如安裝)、火警和應急照明,並由 EVCGF 批准的合格操作員維護。
- 每年所有員工都將接受並記錄在案以證明他們參加了一次現場緊急疏散。
- EVCGF 必須在每個地點、每個班次指定適當數量的消防隊長,並接受滅火器使用方面的培訓;火災報警系統的使用和理解,誰將協助疏散管理。消防隊長的數量將基於現場火災風險評估的結果。
- 將提供適當和足夠的逃生途徑,妥善維護,始終標有適當的標誌,並使用應急照明保持暢通無阻。
風險管理
EVCGF 將遵守法律(1999 年健康與安全管理條例),該法律要求風險評估為:
為 EVCGF 內的所有活動進行。風險評估過程應包括:
- 識別危險。
- 確定誰可能受到傷害以及如何受到傷害。
- 確定傷害發生的可能性。
- 確定控制、消除或將風險降至最低所需的適當措施。
- 記錄調查結果。
- 安排定期監測和審查:定期審查所有風險評估,最多每兩年審查一次,如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則立即審查。
- 應提供信息、指導、培訓和監督,以確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安全工作系統:
- 必要時制定、記錄和實施安全工作系統,確保它們的設計能夠完全消除危險或將風險降至最低可行水平。
- 評估任務的所有方面及其風險。
- 通過與人協商確定安全的工作方法。
- 實施安全系統,確保其被正確傳達、理解和應用。
- 應讓所有員工了解並獲得理解確認,以確認他們在初次入職和上崗時了解並同意遵守安全工作系統。
此後至少每三年接受一次進修。
- 應提供信息、指導、培訓和監督,以確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有害健康物質的管理
EVCGF 將遵守法律(2002 年有害健康物質控制條例)(COSHH),其中要求:
- 所有使用的有害物質都應在使用前進行識別和評估。
- 在初次入職時,所有員工都應了解、確認他們理解並同意遵守涉及危害健康的物質的安全工作系統。至少每三年提供一次進修培訓。
- 安排定期監測和審查:定期審查所有風險評估,或最多每兩年審查一次,如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則立即審查。
- 受過培訓、有能力和 EVCGF 批准的急救人員應始終: 訪問與危險物質有關的急救信息,並在他們最初獲得資格時接受有關這些物質的適當培訓,並在此後根據需要定期接受培訓。
- 應始終保留現場使用的所有物質的安全數據表。
人工搬運管理
EVCGF 將遵守法律(1992 年人工搬運操作條例),其中要求:
- 所有涉及人工搬運的任務,包括提升、下降、搬運、推拉等,均應進行人工搬運風險評估。
- 在進行這些風險評估之後,應採取已確定的行動,以盡可能減少人工處理帶來的風險。
- 所有參與人工搬運的員工都應了解、接受培訓並確認他們了解並同意遵守並遵守所獲得的人工搬運培訓。這是他們在此後至少每三年進行的初次入職和進修培訓。
- 安排定期監測和審查:定期審查所有風險評估,或最多每兩年審查一次,如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則立即審查。
個人事故管理
EVCGF 將遵守法律(1974 年工作健康與安全等法案),其中要求:
- 人身傷害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給直線經理,或者,如果不是在 EVCGF 的前提下,立即報告給事故發生地點的權威人士。
- 事故詳情應記入事故發生地點的事故簿。
- 如有必要,應由指定的急救人員提供急救治療,並就所提供的治療和建議發表聲明。
- 如果需要進一步治療,但在撥打 999 時並非緊急情況,則應由急救人員和另一名指定人員駕駛車輛將他們送往醫院。
- 直線經理應立即對所有事故進行全面調查,並記錄任何進一步行動的建議,並在適當的情況下採取行動。
- 然後,應將此調查轉交給指定負責現場健康、安全和福利管理的人員,以確保調查已全面完成、事實正確,並在必要時採取任何其他措施。
- 如果事故可能導致缺席 7 天或更長時間,或者如果發生重大傷害,例如骨折,一旦獲得健康與安全執行官 (HSE) 的許可,該事故將報告給健康與安全執行官 (HSE)。健康、安全、環境和質量經理。
- 如果沒有發生傷害,並且設備或建築物的結構沒有損壞,事故將被重新分類為危險或未遂事故,並通過危險或未遂事故報告表填寫。
EVCGF 將遵守法律(1981 年健康與安全急救條例),該法律要求 EVCGF 必須:
- 在每個地點指定適當數量的受過培訓的人員,以在發生事故時進行急救。
- 提供顯示急救人員身份、培訓到期日期、聯繫電話號碼和急救設備位置的通知。
- 在所有員工都可以輕鬆到達的地方提供和維護急救箱。
- 在需要的區域提供並維護合適的無菌洗眼設施。
- 制定程序,以確保根據特定的清單審核每月檢查急救設備的內容和狀況。
- EVCGF 將遵守法律(2013 年傷害、疾病和危險事件報告條例)(RIDDOR),其中要求:
- 如果受傷人員在工作場所缺席超過 24 小時或錯過下一個工作班次,由於他們在工作中受傷,則必須按照指示完成“潛在的RIDDOR”並將其轉發給負責人立即地。
- EVCGF 希望幫助受傷的同事盡快恢復工作,因此聘請了職業健康顧問的服務來幫助康復。
- 如果需要,職業健康顧問將通過電話聯繫受傷者並進行諮詢、撰寫報告、建議任何工作場所調整或組織任何康復。
- 七十二小時過後,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將調查的最新情況通知部門健康、安全、環境和質量經理。
- 在缺席 7 個日曆日後,負責現場健康與安全管理的個人必須獲得部門健康與安全經理的許可,才能根據 RIDDOR 規定向 HSE 報告事故。
駕駛管理
除了風險評估和安全工作系統的一般原則外,以下內容也將適用。
公路運輸:
- 駕駛時不得使用手持移動電話。
- EVCGF 認識到駕駛是其員工執行的最危險的任務之一。這適用於大型貨車 (LGV) 司機和公司汽車司機。
- 所有司機都應始終遵守相關法規。所有交通違法行為,包括定額罰款和路邊駕駛員和車輛標準
- 機構 (DVSA) 檢查必須在 24 小時內報告給 EVCGF。
- EVCGF 不容忍任何違反有關酒後或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駕駛時被取消資格、魯莽駕駛、危險駕駛、造成傷害、死亡或在事故後未能停車的司機。
- 在上述第 1、2、3 和 4 點概述的情況下,必須在 24 小時內通知 EVCGF 以及任何相關當局。
- 所有公司車輛只能由具有適當資格、授權和許可的駕駛員駕駛。
- 所有大型貨車 (LGV) 司機都將接受兩年一次或基於風險的執照檢查。
- 所有公司汽車司機都將接受兩年一次或基於風險的駕照檢查。
- 司機有責任確保每天(公司和租用的汽車)或在每次旅程開始時(LGV)檢查車輛。
- 公司和租車司機通常負責計劃他們的工作,包括駕駛,並被要求計劃每次旅程,並確保計劃將自己和他人的風險降至最低。他們應該確保他們和他們的車輛適合旅行,並在必要時休息。
機械搬運設備 (MHE):
EVCGF 將遵守法律(1998 年工作場所設備規定和使用條例),該法律要求:
- 只有經過適當培訓、測試和授權的員工才能操作 MHE。
- MHE 操作員必須在初次入職時接受必要的培訓、測試或評估,並在此後最多每三年重新評估一次。
行人:
- 行人將在現場通過使用適當的措施(例如指定的人行道、屏障方法或僅通過嚴格控制的授權進入區域)進行隔離。這至少適用於所有倉庫和堆場區域。
毒品和酒精政策:
環境和質量:
更多信息
如果您需要任何進一步的健康和安全指導,請參閱健康和安全內聯網,您可以在其中找到政策、程序和一般風險評估以及 HSE 指導手冊。
如果您需要特定信息或有任何疑慮,您可以聯繫集團健康與安全團隊:
(E) [email protected]
(電話) 0208 867 7800